1、为了在施工过程中最大限度的降低不合格,变事后处理为事前预防,实现工程施工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,保证工程质量,达到质量目标的要求。本工程制定了详细的质量检测及控制程序。
2、项目部负责对工程全过程实施质量控制,并对承建的工程质量负全责。
3、项目质量控制原则
3.1质量与经济利益。在制定经济政策时,对作业队和个人的经济收入实施质量否决权,真正实现干好与干坏不一样。
3.2质量与成本。不得以降低质量水平来降低施工成本,严禁偷工减料,以次充好,不按规程办事、弄虚作假的行为。
3.3质量与进度。不得因工程进度而忽视质量,在进度与质量发生矛盾时,优先考虑质量。
3.4严肃工艺纪律。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工艺规程,任何有可能导致不合格的材料、工艺、程序等均不得使用。
4、施工准备阶段质量的控制
4.1项目经理负责组建能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的项目部。
4.2项目施工管理公共关系部负责编制施工作业计划、施工安全措施、环境保护措施、机具设备配置计划。
4.3质保工程师负责组织施工组织设计、施工方案和措施的编制、审批工作,以及图纸会审和施工技术交底。
5、施工过程控制
5.1文件和资料的控制:所有工程项目文件,无论审批、收发或变更,在整个合同执行期间,均将按《文件和资料管理》进行控制。并按规定向业主、监理、第三方或设计单位报送有关文件。
5.2施工材料的控制: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标识准确,并应有产品合格证书或质量证明书,按规定进行检验。对质量有怀疑或缺项的内容进行复检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。
5.3施工设备的控制:所有在用施工设备必须保持性能良好,运转正常。在用检测设备、器具应按规定进行校验和维护,必须在检验周期内。
6、最终检验、试运和竣工验交
6.1最终检验由相关部门按检验计划,在质保工程师组织下,并邀请业主代表或现场监理参加,检验合格后,各方人员在检验报告上签字确认。
6.2试运前应有质保工程师组织编制试运方案,并经试运前检查合格后由业主同意方可进行。
6.3项目部组织编制完成各项竣工资料,办理竣工资料移交和“工程交工证书”。